Article 19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财政后补助、风险补偿、奖励等措施,支持各类产业园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科技型企业孵化机构发展。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机构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管理咨询、融资和市场开发等服务。
各类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发挥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和资源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