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公路养护、改建所需砂、石、土料场、生产用地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公路养护、施工人员在划定的料场内取土、采石、挖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因养护、改建公路采石、挖沙、取土时,不得影响附近的建筑物和水利、电力、通讯设施,影响或者破坏水土保持。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