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Chapter 6 保障和监督Article 49In force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以企业、群众为中心的全过程政务服务模式。对于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共享数据资源的政务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予安排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政务信息系统。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Article 4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