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墓群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自治县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古墓群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古墓群的保护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