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平台体系,逐步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已经实行电子化交易的,原则上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纸质材料。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发布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依法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全区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