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在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

(二)决策程序合法;

(三)勤勉尽责且未牟取私利;

(四)及时校正工作失误,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