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审批事项容缺处置目录。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缺项材料在容缺处置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补交期限。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