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公共图书馆应当倡导、推广全民阅读,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开展:

(一)提供便捷高效的借阅服务,逐步实现本市所有公共图书馆、阅读设施之间图书的通借通还,数字资源与本市其他阅读设备终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二)推荐优秀读物,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

(三)加强与学校合作,支持和帮助学生开展阅读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