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媒体报道学校安全事故,应当真实、客观、公正,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学校安全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出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澄清。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