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交通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根据城市建设规模、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交通需求,组织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本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重大事项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