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取得本市居住证;
(二)下肢残障且上肢功能正常,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或者身体缺陷;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登记的车辆转让、灭失或者报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登记。牌证无法收回的,应当公告作废。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