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

协理员具体负责气象灾害防御设施管理、气象灾情收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应急联络、灾害报告、气象科普宣传和气象为农服务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