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电动自行车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减速让行。

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夜间在窄路、窄桥会车时,机动车应当使用近光灯。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先行。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