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浑江区、江源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具体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各县(市)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军用犬、警用犬、搜救犬、导盲犬、扶助犬、科研用犬、演出单位表演用犬、动物园展览用犬以及成品油、危险品存储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饲养的护卫犬,不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