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对传统村落内有损毁危险的传统建筑进行定期普查登记,并将结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上一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普查登记结果,会同文化旅游、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传统建筑修缮实施方案,经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