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确认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应当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