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调整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提出调整建议;

(五)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价格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