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价格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价格监督检查职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经营者定价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