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下雨水、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采取截留、调蓄等治理措施,实行雨水、污水分流。

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应当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他区域采取分散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向河湖(库)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