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

中小学校和其他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