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路服务区设施及服务不符合标准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