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营运牌照投放的收益应当用于出租车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使用、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表彰奖励优秀驾驶员等。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