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涂改、移动、掩埋、损毁、破坏湿地保护标志、设施及监测设施设备的,由林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恢复原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