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