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对猊江、练江、绿汁江等主要河流的治理。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和使用各类水利设施。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取水许可制度,收取的水资源费,享受上缴省级的比例低于一般地区和市全额返还自治县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