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调解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予以调解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