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本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