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志愿服务组织与志愿者之间、志愿服务组织与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一)对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

(二)连续一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

(三)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四)组织志愿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五)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