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监督检查计划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审批、下达并组织实施。下级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重复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在同一检查周期内应当作为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共同依据。企业有权拒绝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未纳入计划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