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8
In force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电影、电视、新闻、广播等文化事业。加强对文化馆(站、室)的建设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城乡文化生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扶持群众文艺团体,培养文艺人才,鼓励文艺创作,对有贡献的文艺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革命文物、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加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