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自然资源,由自治县优先开发利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内开发资源、进行建设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自治县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留成比例享受省高于一般地区和市全额留自治县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