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从事犬类展览、表演、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7日前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犬类展览、表演、比赛等活动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参加的犬只,应当取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