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和保存采购、加工、贮存、运输、检验、销售、召回等信息,保证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