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资金,专项用于五女山山城的保护管理。资金来源:

(一)省专项补贴经费;

(二)自治县财政预算经费;

(三)门票;

(四)捐赠;

(五)其他资金。

五女山山城的保护管理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Local Regulations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