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供水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加强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避免水的漏失,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生产自用水量比率应当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不得向未取得用水计划的非居民用户供水;

(三)建立健全供水统计制度,每月十日前向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报送上月取水、供水统计报表和非居民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