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区人民政府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在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内经营,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按照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经营;
(二)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齐全,设施整洁完好、摆放有序;
(三)及时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四)不使用音响器材招揽生意。
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地点、范围、经营时间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