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对养老服务有关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对接到的举报、投诉,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将结果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