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河道采砂实行年度计划制度。采砂年度计划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采砂规划进行编制,逐级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列入采砂年度计划的河流(河段),禁止一切经营性采砂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