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保护对象公布后,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保护措施,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