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的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不断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