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建(构)筑物外立面装饰和装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原有的主体色调、造型和设计风格。确需改变的,应当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

违反前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原有的主体色调、造型和设计风格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