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分别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福利、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