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自治机关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新媒体等文化事业。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自治机关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培养文艺创作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