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