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责任人应当按照责任区的责任要求履行职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对责任区内发生的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