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