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新建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应当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应用,对原有公园绿地逐步按海绵城市要求进行改造,建设雨水花园、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雨水滞留设施。城市绿地内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应当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