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村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集镇和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规划和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