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发展改革、科技等部门应当支持企业与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建立协同创新平台、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等,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制定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