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献血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其献血量的三倍计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献血量累计八百毫升以上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

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本人终身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医疗临床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

成分血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免费用血折算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